为适应普通高中新课程改革的需要,更好地为经济社会发展选拔和培养各类人才,根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四川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教育部关于普通高中新课程省份深化高校招生考试改革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精神,制定本方案,从2013年开始试行。
(一)科目设置
1.考试科目
普通类考试科目设置为“3+文科综合/理科综合”。“3”指语文、数学和外语,其中数学分为文科数学和理科数学。文科综合包括政治、历史、地理,理科综合包括物理、化学、生物。文科综合/理科综合均采用“分卷不分时”的考试形式。外语科目分英语、日语、俄语、德语、法语和西班牙语6个语种,由考生任选一种;报考外语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口试。其中报考艺术/体育专业的考生加考艺术/体育专业。
对口类考试科目设置为“3+专业综合”,“3”指语文、数学和英语。扩大对口类“文化考试+职业技能测试”的改革试点。
2013年外语科暂不考听力,研究制定听力考试新办法并适时公布。
2.考试时间长度与卷面分值
(1)普通类考试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分钟) |
分值(分) |
语文 |
150 |
150 |
数学(文/理) |
120 |
150 |
外语(不含听力) |
120 |
150 |
文科综合/理科综合 |
150 |
300 |
总分 |
|
750 |
注:①文科综合中政治、历史、地理各为100分,理科综合中物理、化学、生物分别为110分、100分、90分。
②艺术/体育专业考试的时间、分值另行规定。
(2)对口类考试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分钟) |
分值(分) |
语文 |
150 |
150 |
数学 |
120 |
150 |
英语 |
120 |
100 |
专业综合 |
150 |
350 |
总分 |
|
750 |
(二)考试内容
普通类考试内容限定在各科目的必修课程与部分选修课程范围内(2013年考试内容附后),注重考查综合素质和能力。具体的考试内容、要求、形式及试卷结构等,依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大纲(课程标准实验版)》和我省普通高中实施新课程改革的具体情况,在当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四川卷考试说明》中做出规定。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英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网库英才114招生网 - 2023高考-中考-成考-自考-招生-知名招生考试信息门户网!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5 [
27.3437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