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生广告
您的位置:招生网首页 >> 考试政策 >> 详细信息

北京2013年下半年自考英语专业(专、本)非笔试课程考试

2013/9/22 9:00:00 网库英才114招生网 【 】  

 1、考生应讲诚信并自觉服从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妨碍监考员等考试工作人员履行职责,不得扰乱考场及其他考试工作地点的秩序。

2、凭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须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3、开考15分钟后将不准进入考场参加当次科目考试,严禁携带各种通讯工具(如手机及其它无线接收、传送设备等)、电子存储记忆录放等设备,以及涂改液、胶带、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不准随身夹带文字材料及其它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考场内不得自行传递文具、用品等。

4、在考场内须保持安静,不准吸烟,不准喧哗,不准交头接耳、左顾右盼、打手势、做暗号,不准夹带、旁窥、抄袭或有意让他人抄袭,不准传抄答案或交换试卷、草稿纸等。

5、试卷分发错误及试题字迹不清等问题,考生须先举手,经监考员同意后轻声提问。涉及试题内容的疑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

6、考生不得将试卷、草稿纸等考场上所发的任何考试材料带出考场。

7.对不遵守考场纪律,不服从考试工作人员管理,有违纪、作弊等行为的,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处理并记入违反诚信考试电子档案。

 

院校推荐更多

欢迎考生家长进入院校推荐查询咨询各类院校,为考生准确填报院校录取志愿作准备。

关于我们 | 会员服务 | 广告招商 | 友情链接 | 联系我们 | 站点留言 | 行业网联盟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英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网库英才114招生网 - 2023高考-中考-成考-自考-招生-知名招生考试信息门户网!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5 技术支持:北京网库[ 39.0625]

京公网安备 1101010200559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