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安徽省2013年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公告》和《政法干警培养体制改革试点招录有关政策解答》(具体见报名网站)有关规定,请符合享受教育考试笔试成绩加10分政策的考生,于9月23日8:00至9月30日18:00(工作时间,逾期不予受理)将有关证明材料送交合肥市金寨路188号省人大院内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自考处(联系人:刘老师,电话:0551-63609521)。
版权所有 © 北京网库英才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 网库英才114招生网 - 2023高考-中考-成考-自考-招生-知名招生考试信息门户网!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胜古中路1号蓝宝商务大厦402 邮编:100029
电话:010-80788512 传真:010-80788512
ICP备案号:京ICP备12024748号-5 [
35.156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