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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担责任同享发展——对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思考研究生教育是高等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位于我国国民教育体系的最高端。作为本科教育的延续,研究生教育不仅是高层次创新人才培养的重要基地,更是基础研究和高技术领域创新成果的重要源泉。
质量提升是当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首要任务从1999年国家实施高等教育大众化发展战略以来,研究生教育经过10余年的快速发展,基本实现了立足国内自主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战略目标,形成了比较完整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并达到了一定的规模,为推动科技进步、社会发展、提升国家核心竞争力做出了重要贡献。当前,我国研究生在读人数已经位居世界前列,2012年在校研究生172余万人,已成为研究生教育大国。
同时,我们也应该清醒地看到,质量提升已成为当前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首要任务。2011年,刘延东同志在纪念《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实施30周年纪念大会上提出,面对新的形势和新的使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和发达国家相比、和经济社会发展阶段性需求相比、和人民群众接受高水平教育的期盼相比,还存在许多不适应的地方,很大程度上制约着研究生教育质量的提高,直接影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效。基于此,2012年,她在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进一步强调,研究生教育要“走以质量为核心的内涵式发展道路,大幅提升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水平和支撑服务能力”。2013年,教育部部长袁贵仁也在全国教育工作会议上继续强调,教育要“真正把工作重点转到提高质量上”。
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到2020年,进入人才强国和人力资源强国行列,教育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不仅为研究生教育赋予了新的历史使命,也对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包括从研究生教育大国向研究生教育强国的转变,从规模数量到质量内涵的转型发展,都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到2020年,要基本建成规模结构适应需要、培养模式各具特色、整体质量不断提升、拔尖创新人才不断涌现的研究生教育体系,就迫切需要从不适应“转型”与“转变”需要的因素入手,切实实现研究生教育质量提升的突破。
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是对研究生教育观念的重要突破《关于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出台,引发了人们对于研究生教育的重新认识和深刻思考,而《意见》中所蕴含的改革思想,则体现了在新的形势和时代要求下对研究生教育固有观念的重要突破。
一是研究生教育作为非义务教育法理上应成本分担。我国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单一,成本分担意识欠缺,不仅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律,与时代发展的需求不相适应,也与我国现阶段的国情不甚相符。
二是研究生作为科技工作者获得相应的工作报酬理所应当。研究生身份具有双重性,作为学生,研究生受益于研究生教育,按照“谁受益、谁付费”的原则,应该缴纳学费合理分担教育成本。但是,作为国家科技创新的生力军,他们又不仅仅是单纯意义上的学生,更多的身份应该是从事创造性劳动的青年科技工作者,理应获得参与研究活动的相应报酬。对此,国家在对整个科技活动管理中,特别是在科研项目预算以及整个科技经费的管理过程中,也应予以充分考虑并着重体现。
三是研究生学费只是教育成本的一小部分。研究生教育的成本中包含不可量化的教师、学生、管理人员的精力投入以及学术氛围的营造,研究生学费只是其中的一小部分。同时,完善投入机制是集完善财政拨款制度、完善奖助政策体系、建立健全收费制度三方面内容的整体谋划,重点是在收费之后如何通过完善的配套措施,将国家的财政投入,高校的自筹经费、科研经费、助学贷款、社会捐助等资金,统筹用于研究生教学、科研、改善待遇等支出,更好地用于保障研究生的学习和生活,真正在研究生教育中形成激励导向,提升质量,这才是《意见》出台的真正出发点和落脚点所在。
四是研究生教育收费实质提升了教育过程和质量的公平。相对“一考定终身”的制度来讲,研究生收费制度则是基于教育公平原则的培养收费加学业激励的崭新理念,每个研究生都有合理分担成本的义务,同时享有获得奖励和资助的平等机会,从而打破以往学业成绩好不好都均吃“大锅饭”的格局,使所有学生都可以在同一起点上公平竞争,真正体现教育过程和质量的公平。
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是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完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是切实提升教育质量、解决研究生教育当前问题的重要突破口,也是研究生教育自身发展的自然选择。
从国家角度看,研究生教育是高层次创新人才的主要来源,提高综合国力与国际竞争力的有力支撑。在深入实施人才强国、科技强国以及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进程中,研究生教育质量的高低至关重要。
我国研究生教育根植于计划经济体制的土壤,高度集中的管理体制与研究生教育事业自身发展以及与经济社会发展对高水平研究生教育的要求已越来越不适应。要提升研究生教育质量,必须从完善单一的研究生教育投入机制入手,才能更好地撬动高校、社会、个人等各方积极性,更好地发挥市场的调节作用,促进资源的优化配置,激发内在活力,转变研究生教育由公转到自转为主,在推进创新型国家建设中更好地发挥人力支撑和智力支持作用。
从教育与外部关系角度看,在长期的单一投入机制下,企业参与研究生教育的责任意识缺乏,积极性不高,高校无法通过企业快速准确地获知市场需求的信号,社会发展对人才的需求不能直接反映在高校人才培养与科学研究中,从源头上造成了研究生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脱节。
《意见》的出台,不仅有利于建立以企业为主导的科技创新体系,而且有利于促进社会需求与高校之间的直接传递,同时,企业可以借用高校的优势,获取更加符合需求的人力资源和科技成果,从而调动企业参与的积极性,带动高校、企业、社会发展的良性循环,促进科技与经济社会发展的紧密结合。对于高校来讲,成本分担与资助的杠杆,势必加剧各高校之间吸引优秀学生的竞争,倒逼高校更加自觉地围绕国家发展战略需求以及行业、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瞄准科技前沿,更加慎重、科学地确定自身定位,优化学科专业结构,调整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培养类型与结构,推进科教协同创新与产学研用相结合,并在不断强化办学特色中提高研究生教育质量。
从高等学校发展的角度看,统筹研究生教育资源的分配,有助于高校内部建立以科研为导向的研究生培养机制,有助于创新知识学习和能力培养并重的培养模式,有助于进一步发挥以科研为主导的导师负责制的潜力,形成以“学业成绩特别优秀、科研成果显着、社会公益活动表现突出”为导向的激励机制。
从个人发展的角度看,原来体制下的研究生不仅待遇偏低,特别是许多贫困生往往需要腾出很多时间为维持生活而奔走,而且“混文凭”的现象普遍,严重背离了研究生教育初衷。合理的成本分担,将有助于让未踏入研究生教育门槛的学生更加慎重地做出人生的选择,也让那些已经进入研究生教育阶段的学生更加珍惜难得的机会,同时更加有利于在国家层面上应用型人才和研究型人才的分流。而对贫困学生,新的多元奖助政策体系以及相关的配套措施科学设计了必要的制度保障。
从国际角度看,我国研究生教育质量要逐步提升,提升国际影响力,培养出更多的具有国际学术视野、国际交流能力,适应国际竞争、获得国际社会认同的高层次拔尖人才。另一方面,教育规则也应与国际惯例接轨。当前,美国、加拿大、日本等发达国家的研究生教育基本采取的都是政府、学校和个人共同承担教育成本的多元化模式,值得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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