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114招生网讯
一、报考条件符合下列条件的人员,可以申请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一)遵守会计和其他财经法律、法规;(二)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三)具备会计专业基础知识和计算机基本操作技能。
因有《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第四十三条、第四十四条所列违法情形,被依法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自被吊销之日起5年以内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二、 考试科目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初级会计电算化》(或珠算)。根据新旧考试衔接办法规定,本季度考试分为五个类别:
一类考生:财经法规、会计基础、电算化;二类考生:财经法规、会计基础、珠算;三类考生:财经法规、会计基础,该类考生为已取得电算化证(有效电算化成绩)或2013年7月1日前取得山东省珠算鉴定证书的考生;四类考生:电算化,该类考生为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已同时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五类考生:珠算,该类考生为会计基础和财经法规同时通过且在有效期内的考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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