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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自学考试毕业证“盖两章”

2013/7/12 10:02:00 网库英才114招生网 【 】  

 中国114招生网讯

  日前有即将拿到毕业证的考生询问,自己的自考毕业证是不是就像学校说的那样是“人大的”?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有关负责人介绍,自考毕业证书并非由主考校单独颁发。
  据了解,很多考生直到临近毕业,还以为自考毕业证书等同于高校单独颁发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存在这种观念的考生往往是受到部分助学机构的误导。诸如“北大学历”、“人大文凭”的字眼如今充斥在不少助学机构的网络广告上,这让很多考生把自学考试与高考混淆。
  北京教育考试院自考办有关负责人解释,自考获得的是自学考试的毕业证,上面盖有两枚公章,一个是考生毕业时所在的省级自考委的章,另一个是主考学校的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暂行条例》明确规定,主考学校在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工作上接受省考委的领导,参与命题和评卷,负责有关实践性学习环节的考核,在毕业证书上副署。因而自考毕业证书并非由主考学校单独颁发给考生。
  自考生以专业为单位报考,而不是以学校为单位报考,不能像高考填报志愿一样先选学校再选专业,因为一个专业只能有一所主考学校。每个专业的主考学校在专业开考时就确定了。比如,北京自考会计专业,主考学校是中国人民大学,因此会计专业的考生毕业时,只能拿到盖有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委员会章和中国人民大学章的毕业证书,而不可能拿到有其他学校章的毕业证书。
  据悉,很多助学机构都会在招生网站中对自考学历进行描述,在突出“国家承认”的同时,也将自考学历“盖两章”的性质进行准确的介绍,但仍有一些学校故意模糊自考学历的性质,用“北大文凭”、“人大学历”这种模棱两可的话误导考生。一位自考助学机构招生负责人介绍,虽然自考学历在社会中受到广泛认可,考生毕业后就业情况也不错,但自考学历在性质上与高校单独颁发的高等教育学历并不同,考生在报考前对自考学历性质的知情权应该受到尊重。刻意混淆自考学历的性质,将其与普通高校单独颁发的高教学历划等号,无异于一种欺骗考生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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