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习主席和中央军委批准,为充分发挥军地高校教育资源优势,创新军民融合培养军事人才模式,从今年开始,建立军队院校、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制度。近日,教育部、总参谋部、总政治部发出《关于做好军地高校招收培养“双学籍”飞行学员工作的通知》,对培养对象条件范围、教育模式、学籍管理和分流分配等作出了政策规定,并明确海军航空兵学院、空军航空大学与北京大学、清华大学、北京航空航天大学进行首批联合招收培养试点,为海军、空军和陆航部队培养高素质军事飞行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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