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信息是院校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考生必须按要求填报志愿。志愿一经确认,不得更改。考生因志愿填报失误,或没有按照当地招办规定的程序填报和确认志愿信息而对录取造成的不利影响,由考生本人负责。
2.今年江苏省继续实行“3+学业水平测试+综合素质评价”的高考模式,同时继续实行平行院校志愿设置。高校以学校为单位,对考生的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提出等级要求,并分专业对考生的选测科目提出要求。考生务必根据自己的选测科目和学业水平测试成绩,对照院校的要求,准确填报院校和专业志愿,避免因选测科目及学业水平测试成绩与院校要求不匹配而造成所填志愿无效。同时,在填报平行院校志愿时,对本人应有准确定位。
3.对自主选拔录取高校确定的自主选拔录取入选考生,将在文科类、理科类第一批本科平行院校志愿投档之前,依据考生填报的《江苏省2013年普通高校招生自主选拔录取考生志愿确认表》,先行向有关高校投档,由高校决定录取与否及所录专业。这部分考生仍需填报各批次院校志愿。
4.为帮助广大考生在高考成绩发布后,在规定时间内按时、准确、顺利地填报志愿,在高考结束以后,考生可以根据自己考试的情况,估算自己的三门统考成绩和选测科目等级,再结合已经取得的必测科目等级等,于6月12至16日之间,凭考生号、准考证号(初始密码)、身份证号登录网上志愿填报系统(http://www.jseea.cn或http://gkzy.jseea.cn),进行高考志愿的模拟填报,熟悉网上填报志愿的流程、办法、规定等,为正式填报做好相关准备。
5.按照有关规定,为确保公平、公正,填报志愿系统在规定的两个阶段填报志愿截止日的24时关闭,届时,考生不能再上网填报。为减轻网络压力,防止填报截止前出现网络拥堵,考生一定要尽早上网填报并提交,避免逾时不能填报。
6.高校的招生章程是高校向社会公布招生信息的主要形式,是其开展招生工作、录取新生的重要依据。根据教育部要求,我院在公布招生计划的同时,将今年在江苏省招生的普通高校发布招生章程的网址和联系方式汇总并公布,考生在填报志愿时必须注意认真查阅院校招生章程,了解相关要求。
7.省教育考试院在公布江苏省各批次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同时,还将公布相关批次考生填报志愿的资格线,达到资格线的考生方可填报相应批次的高校志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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