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教育部直属的东北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西南大学和陕西师范大学等5所师范大学继续在广西招收274名免费教育师范生,招生计划数较上年略有增长。各校招生计划数分别为13人、49人、41人、141人和30人,录取工作安排在本科提前批次进行。
据教育部相关规定,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将免缴学费、住宿费,并补助生活费。免费教育师范生被录取后,将在入学前与学校和生源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签订协议,承诺毕业后从事中小学教育10年以上。未能履行协议从事中小学教育工作的毕业生,要按规定退还已享受的免费教育费用并缴纳违约金。确有特殊原因不能履行协议的,需报经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免费教育师范毕业生一般回生源所在省份中小学校任教,在协议规定任教服务期内,经批准可在学校之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
今年北京师范大学继续在广西实施“免费教育师范生入校选拔”试点项目,即录取时对考生全部按照非师范生录取,新生入学一个月内,经本人申请、学校专家组考核合格者可以转为免费教育师范生,其余仍为非师范生,没有被转为免费教育师范生的学生将继续按其被录取的专业学习。
此外,为了加快中职教师补充步伐,促进广西中等职业教育发展,提高中职教师队伍素质,自2011年起至2015年,我区与天津职业技术师范大学合作培养本科学历的免费中职师范生。今年该项目计划招生50人,招生对象为参加当年广西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的广西考生。该校免费中职师范生学制为四年,学生四年修读年限内免缴学费、住宿费,并可领取适当的生活费补助,同时可享受其他非义务性奖学金;若其延长修读年限期间,相关费用自理。在其按时完成学校规定的教育教学计划,达到教育培养方案的要求后,可取得本科毕业证书、学士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和本专业中级以上国家职业资格证书。免费中职师范生毕业后,须回广西中等职业学校从事职业教育工作不少于6年;在其毕业时由广西教育厅安排在需求岗位范围内进行双向选择,或服从分配;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经自治区教育厅同意,可在学校间流动或从事教育管理工作。免费中职师范生毕业前及在协议规定服务期内,不得报考脱产研究生。
以上各校招生信息,考生可登录广西招生考试院网站(www.gxeea.cn)查询或向学校电话咨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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