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级以上市及顺德区招生委员会,各军分区(警备区)政治部:
根据教育部高校学生司、总政治部干部部联合下发的《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工作实施细则》(政干发〔2008〕19号)通知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现就做好今年政治考核工作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核时间
凡有意向报考军队(武警)院校或招收国防生的普通高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政治考核,政治考核时间为6月10日至6月30日。考生可到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民武装部领取《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国防生政治考核表》(以下简称“政治考核表”)或从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网站下载《政治考核表》参加政治考核。
二、组织实施
政治考核由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会同当地招生办公室、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和所在中学具体组织实施。政治考核标准按教育部、公安部、总政治部《关于军队院校招收普通中学高中毕业生和军队接收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政治条件的规定》(〔2001〕政联字第1号)执行。县人武部会同县教育部门、公安部门组成考核组,由1名人武部主官担任考核组长。考核方式可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主要了解考生家庭情况、社会关系和现实表现。考生所在中学应当对考生在校表现做出鉴定;考生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应当对考生本人、家庭情况和主要社会关系等进行考查,提出考查意见;考生户口所在地的县(市、区)人武部应当客观公正地对考生做出考核结论,由考核组组长签字,并加盖公章。
政治考核结论分为合格和不合格。凡考核结论不合格的,由县人武部通知考生不得参加面试、体检,并登记造册逐级上报至省军区招生办。对考核结论有异议的,县人武部应当组织复议。
政治考核合格的《政治考核表》由各人武部密封好,交给考生,在参加面试、体检时交给省军区招生办工作人员。
三、有关要求
一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今年考生参加政治考核的人数多,工作量较大。军地双方要从服务国防建设的高度,切实加强对这项工作的领导。要在时间紧、任务重、要求高的情况下,按照时间节点,认真搞好统筹计划,精心组织,确保政治考核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政治考核工作事关考生的切身利益,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有关部门要严格掌握和执行政策规定,认真落实责任追究制度。政治考核过程中的违规违纪问题,除对当事人进行严肃处理外,还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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